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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十二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8

各二级工会:

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十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职在岗的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已加入学校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时间界定20261月1日),已参加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限的在职职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自愿申请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

二、保障期限

第十期职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的1月1日零时至2026年的12月31日24时止。

三、缴费标准

第十期保障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110元,每人限保一份。

自愿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在职工会会员,学校工会经费、学校福利基金各补助40元/人,个人缴纳30元。

保障期内不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的参保。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

各二级工会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让每位职工了解互助保障的意义和内容,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加入互助保障,提高自我保障意识,确保教职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填报参保材料

请各二级工会填报本单位《第十期参保职工名册》(盖章后的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25113016:00前报工会,电子稿发zustgh@163.com。

《第十期参保职工名册》由省总工会统一制作,请各单位在填报时切勿更改格式。

3.保障金缴纳

各二级工会将本单位个人缴纳的参保费汇总确认无误后,交给校工会陈老师(体育馆302室)。

联系电话85070176;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十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2.第十期参保职工名册


122cc太阳成集团校工会

20251118

 2025年122cc太阳成集团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docx 2025年122cc太阳成集团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doc